近年來,洮南市人民檢察院針對群眾訴求,學習踐行“楓橋經驗”,不僅在“打通最后一公里”方面下工夫,還主動“延伸一公里”,對不屬檢察機關管轄的矛盾糾紛,深挖矛盾根源,多方尋求解決途徑,從根本上化解了矛盾糾紛。 申請人孫某峰曾因不服、不立案決定,向洮南市檢察院申請立案監督,經洮南市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調查后認為此案確實不構成刑事犯罪,于2017年12月6日維持了原決定。孫某峰對此決定仍不服,從2017年至2022年期間多次到該院和上級院上訪。 為實質性化解此案,今年該院控申部門的承辦人耐心地向其解釋法律規定和事實證據情況,最終孫某理解了此案為什么不構成搶劫罪,但孫某認為他的事還沒完,因為“搶”他的3萬元錢沒還給他,檢察院應該管到底。檢察長及主管院領導針對此情況高度重視,多次接待并研究解決方案,邀請法律援助律師幫其尋求解決途徑,經深入細致地分析發現,其姐姐從孫某處“搶”走的3萬元錢是孫某賣家里老房子的錢,而老房子是其已故父親留下的遺產,所以這筆3萬錢的糾紛實質是遺產糾紛,是民事調解的范疇,應由當事人到法院啟動遺產的析產程序,不應由檢察院管轄。但在與孫某的談話中又發現,孫某一個人生活困難,法律意識淡薄,思想激進,如果以不屬檢察機關管轄為由將此案終結,雖然合理合法,但矛盾糾紛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如果申請人有過激行為,還會引發新的社會矛盾。鑒于此,控申部門決定幫其聘請律師并支付500元的起訴費,引導其啟動民事訴訟程序。申請人孫某被辦案部門的行為所感動,主動到法院啟動了遺產糾紛的民事訴訟,目前,孫某已拿到法院的勝訴判決書,并申請了強制執行程序,此案終于實質化解。孫某感激地對辦案人說:“我心里這個結終于解開了!多謝檢察機關的幫助和關懷。不該你們管的事你們也管了,你們真是群眾的貼心人!” |